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专家王秉刚则认为,电动大巴能不能采用三元电池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还是要提高电池安全标准和管控。“三元电池能量密度高,快充10分钟可行驶30公里,但电动大巴乘客多,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损失会非常大,所以对电动大巴的安全应更加关注。”
方建华则认为,暂停并不意味着排斥。“这个做法符合我国推广纯电动汽车的要求,磷酸铁锂的安全性能能够满足公共领域的安全要求,在乘用车方面,三元材料值得推广。所以,在磷酸铁锂产业化同时,企业也应积极研发三元锂电池。”
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廉小强认为,三元锂电池稳定性确实不如磷酸锂电池,但是电池的安全性不能仅仅通过电池材料来判断。电池的安全性是由包括封装的系统在内的控制系统、生产管控的严密性等共同决定,应该更多关注生产工艺均衡的保障。
“我们安全上设计和验证的逻辑是这样的,目标是做到安全。我们最怕的是电池热失控、泄压、起火、爆炸。某种意义上所有的电池都是危险品,但这也分甲级、乙级、丙级,尤其是人很多的地方,甲级的危险品还是距离远一些。”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说。
动力电池回收难题待解
除了技术路线,当前困扰动力电池发展的另一个难题是电池回收。
有数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5年,我国累计生产新能源车49.7万辆,其中2015年生产37万辆。按照动力电池5年寿命推算,2016年下半年,第一批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陆续退役。
电池的回收再利用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2016电动车百人会论坛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呼吁,要加快研究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
他强调,要尽快建立电池回收体系,构建产业链,尽快制定出台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监督监管制度。
2016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该政策表明,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和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分别承担各自生产使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但是,回收电池的技术相当复杂,比如在对废旧锂电池的处理上,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它包括放电、拆解、粉碎分选、冶炼等步骤。
记者发现,2011年前投入市场并能够完整运行的电动车已然不多,由于早期动力电池的循环寿命比较低,电动车行驶一年半左右几乎无法正常行驶。
“因寿命问题而提前报废的电池并没有梯次利用的价值,对于这种电池的回收也比较难进行。”杨琦在2月14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所以电池质量很关键。根据后台记录,使用我们电池的2011年上路的电动客车,预期可以运营8-11年。因此,5年退役后的电池依然会有残留价值。所以我们不会将它破坏成原料级再进行回收。可将剩余能量用于储能。不过,国内外的储能市场尚未上规模,所以我们会继续在这个领域进行探索。”杨琦称。
此外,废旧动力电池的发展相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滞后性,根据电池的寿命,电池回收企业的发展会比电池企业滞后3至5年。往往电动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成本高、流程复杂使得一些相关企业并不打算涉足其中。
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延先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称,动力电池回收有一定难度,电池回收的成本甚至比销售成本还要付出更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