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水电移民搬迁成本低、耕地占用少,与三峡工程相比,开发川藏“五江一河”水电,单位装机耕地占用、移民搬迁仅为三峡电站的9.2%、4.9%。其中,西藏境内淹没耕地8.1万亩,仅占西藏全部耕地(523万亩)的1.5%,不影响青稞等主要农作物种植;全部移民约3.3万人,可以得到妥善安置,部分人员通过培训可参与水电建设开发。
综合考虑项目前期建设情况、受端市场空间、送出通道等因素,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十三五”新增水电80%以上布局在西南的四川、云南、西藏地区。考虑电力负荷分布及全国能源资源布局,新增水电主要在华东、华中等东中部地区消纳。
(三)以东部沿海为主,安全发展核电
《能源计划》指出,要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从核电发展规模看,截至2014年底,我国核电已建和在建规模分别为1988万和3588万千瓦,由于核电站建设周期较长(5-8年),考虑目前核电建设进度,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5200万千瓦左右,略低于《能源计划》提出的5800万千瓦的投产目标。近几年要加大开工力度,争取到2020年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从核电布局看,考虑我国当前核电建设情况,“十三五”期间新增核电装机主要布局在用电负荷增长快且能源资源缺乏的东部沿海地区。
(四)集中与分散并重,加快开发风电、太阳能发电
“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首先,我国风能和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其中,陆上和海上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分别为24亿和2亿千瓦,荒漠和屋顶太阳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分别为45亿和5亿千瓦。其次,随着技术成熟度日趋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必然呈下降趋势,经济竞争力逐步提升。最后,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产能充足,均占全球一半以上。
考虑资源分布特点和技术进步趋势,2020年前新能源呈现西部北部集中开发和东中部分散开发并重的特点。考虑到风电、光伏建设周期较短,能够尽快在能源结构调整和减排中发挥作用。建议“十三五”加大风电、太阳能发电开发力度,力争202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4亿、1.5亿千瓦。其中,2015-2020年风电新增1.4亿千瓦,“三北”地区新增装机近1亿千瓦,东中部地区新增装机4000万千瓦;2015-2020年太阳能发电新增1.25亿千瓦,西部地区太阳能大型电站新增约5800万千瓦,占比46%,东中部以发展分布式光伏为主,新增装机6700万千瓦,占比54%。
(五)适度发展大型燃气电站,推广燃气分布式供能系统
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利用应优先照顾民生,以满足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气为主。“十三五”期间,天然气发电应满足两个角色定位,一是调结构,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结合热负荷需求适度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二是促进新能源发展,在新能源规模较大地区,适度发展单循环机组,以提高系统的调峰能力。结合天然气供应保障水平、对外依存度、价格变化趋势,建议2020年全国天然气发电规模在8500万千瓦左右,比2014年增加3000万。
(六)加快发展抽水蓄能
近年来,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发展规模快速增加,对电力系统调峰和安全可靠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抽水蓄能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解决电力系统调峰问题以及保障系统安全的经济有效手段。“十三五”期间,在充分考虑整体经济性的基础上,应适当加快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步伐。近期,内蒙古赤峰、河北丰宁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考虑促进风电消纳和保障系统安全等因素,应尽快核准建设。考虑电网安全、区位支撑、抽水蓄能站址资源、前期工作进展等因素,预计2020年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发展规模将达到4900万千瓦,主要布局在华北、华东、南方电网等区域。
根据上述电源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方案,预计2020年全国电源装机总量20.7亿千瓦,相比2014年新增7.0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2014年的32%提高到2020年的39%,同期煤电装机占比由63%降至54%。计及非电利用的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5%,可以实现预定目标。“十三五”电力工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将为能源、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更多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