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转变发展思路,让风电“集中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鼓励风电就地消纳。在开发大型风电基地同时,积极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外送有7%以上的损耗,加上需大量配套调峰电源,而且外送距离超过2000千米,项目经济性就会变差,还不如在东中部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从短期发展目标来看,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将风电的利用水平,作为国家第五批核准计划布局与规模的前提条件,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首次占据发展的主要位置。在中长期内,仍应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分散式风电,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分散式风电的扶持政策,完善产业规范、技术标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尽快促进分散式风电市场的形成。
(五)积极推进风电系统辅助服务的市场化。风电要想发展,必须解决调峰问题。从实际经验来看,火电具有很强的调峰能力,抽水蓄能电站、蓄电池、燃气电站都能为风电调峰,但相关辅助服务市场尚未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仍处于缺位状态。
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测算有关辅助服务的补偿标准,或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市场,运用经济办法调动有调峰能力电厂调峰的积极性,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能力,不断提高本地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
出台配套细则,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调峰电源,积极发展调峰性能好、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燃煤机组,并加快调节性能好的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以满足系统调峰需求、促进风电与调峰电源协调发展。
(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和调度机制,才是解决弃风限电的根本之策。电改的最终目标是构建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目前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电力市场机制,电力资源配置基本停留在行政审批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上;电价改革严重滞后,电价传导机制不健全。这些都是《可再生能源法》难执行、节能调度办法难实施的根本原因。其实,电力系统实现较高比例的风电接入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比如蒙西电网一直保持着高比例风电接纳记录。可以说,电力体制改革及其营造的市场环境是否到位,将决定风电能否优先上网及全额收购。建议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改变当前以计划电量为基础的电力系统运行模式,构建公平有效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放开售电和配电业务,同时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为能源新业态健康发展创造条件;通过市场手段改变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跨区输送价格及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良性发展。
(作者: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