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做调整,预计将为相关用电企业减负约680亿元,中小微企业受益尤其明显。
与此同时,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将提高27%到每千瓦时1.9分钱,这意味着将“输血”190多亿元给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可再生能源,解决遏制其发展的补贴资金缺口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广泛存在着城市补农村、工商业补居民农业、省内发达市县补贴欠发达市县等电价交叉补贴,导致电价结构扭曲。在经济下行成本压力下,这一问题愈发突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从2014年分类销售电价看,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平均电价最高,为856.51元/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平均电价为655.86元/千千瓦时,居民用电类别平均电价(到户价)为557.48元/千千瓦时。
由于近年来新能源推广加速,补贴资金缺口加大,此次发改委提高标准,意在进一步扶持行业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不论是全额电量上网,还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均将得到显著改善。另外,相比光伏和风电价格的下调,生物质发电在解决雾霾方面作用较大,因此电价不受影响,性价比将上升。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据此政策,从2006年开始,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开征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每千瓦时1厘钱逐步提高到最新的每千瓦时1.9分钱。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快速增长,补贴资金缺口加大,此次征收标准的提高,将有效缓解财政资金补贴压力,对行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计划实现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而“十二五”规划中的2015年政策目标为1300万千瓦,未来五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复合增速约18.2%。另外,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为生物质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支持。
从上网政策情况来看,28日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对于生物质发电、风电和光伏的弃网将起到明显改善作用。
按照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我国将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政策目标显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将达20%,倒逼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由于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成本高于水电和火电,为提升推广规模,此次发改委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为清洁能源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