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用电计划放开是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条件,这项改革有三个亮点:
一是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民生用电。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优先购电,初期执行政府定价,不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
三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促进市场化交易。除纳入优先购电制度和优先发电制度的发用电计划外,逐步放开其他发用电计划,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
五、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售电侧改革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的基础,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有三个亮点:
一是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社会资本及其他企业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个人也可以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即可。
二是售电准入不搞行政审批。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社会比较关注的售电公司“牌照”问题,文件明确不搞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而是建立“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的准入制度。
三是建立保底服务制度。拥有输电网、配电网的电力企业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当竞争性售电公司不能提供售电服务时,拥有输电网、配电网的电力企业按规定向相关用户供电。
六、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备电厂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资源富集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建设和运营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是将自备电厂纳入统一规划管理。通过明确自备电厂规划建设程序、标准和管理要求,推动自备电厂有序发展。
二是明确了自备电厂的社会责任。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要缴纳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合理缴纳系统备用费,与公用电厂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有利于节能减排。自备电厂要实施环保改造,提高能效水平,淘汰落后机组,有利于节能减排。
以上是我对6个配套文件重点内容的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