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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催热动力电池产业 回收体系待完善(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于大勇  2015/11/9 13:45:54  我要投稿  

回收建设刻不容缓

随着国内电动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加,相关企业加大动力电池生产规模,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成为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表示,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80%以下时,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会明显缩短。虽然一般锂电池使用寿命为20年左右,但动力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3-8年。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开始推广应用电动汽车至今,已逾6年时间。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数量的快速上升,动力电池也开始进入大规模报废期。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计,到201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大概在2万-4万吨,到2020年前后,我国仅纯电动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会达到12万-17万吨的规模。

据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严格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明确动力电池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严防重金属污染。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对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肯定动力电池重要性的同时,贾新光也坦言,“国内动力电池回收主要涉及电池生产厂商、整车企业、回收利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主体,受技术及成本等因素制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目前在国内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今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车企、动力蓄电池生产者、梯级利用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四者承担不同的责任,并详细规定了对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业务企业的要求。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明确,未来将推动建立统一的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制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动力蓄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追踪动力蓄电池流向。

业内人士认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从而完善我国电动汽车整体生态系统建设,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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