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意见》提出,在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即在能源电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对此,您如何解读?有观点认为,能源企业将站在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列,您是否认同?
王进:混合所有制试图解决国有企业普遍效率不高的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普遍效率较低,但管理标准比较规范;而民营企业普遍效率较高、市场捕捉能力较强,但管理标准欠缺,因此各有利弊。如果能够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二者成为一个很好的结合体,将创造出一个好的模式。其实,在任何一个行业,出现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一家独大都不好,容易产生垄断倾向。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有一个很好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合,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和功能。
具体到电力行业,在电厂和电源建设这部分,确保更加安全、更加环保,效率更高的前提下,民营企业是可以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造的。此外,针对以后将出现的更多售电公司、能源互联网公司、研发公司等板块也可以进行混改和混合投资。
对于配网投资和建设,不管是之前电网企业全资控股的那一部分即将面临的改造升级和换代,还是已经放开的新增配电网市场,民营企业都应可以涉足。甚至输电这部分,如果国家没有更多资本投入的话,我们也应可以在保证其投资回报率前提下,引进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
对于混改而言,能源行业或可成为“急先锋”。最近几位委领导多次谈到能源革命,时机恰巧,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与电力体制以及油气体制改革都将在同一年度公布,能源行业有机会成为走在混改前面的佼佼者。
记者:此次《意见》中,国企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也首次在中央文件提出。对电力而言,哪些企业有可能成为集团整体上市的“领跑者”?
王进:《意见》鼓励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实质上是试图解决关联交易的问题。对于主业比较单一的企业而言,比如只做电网、光伏或电力施工等主业比较单一的企业,整体上市这一路径非常好。如果集团企业经营的范围较广、涉足领域较多,主业又不突出,投资人难以准确评估其企业价值,整体上市难以给市场震撼感和未来大的预期。
因此,对于电力行业而言,我认为,未来发电、输电、配电、售电、技术、服务和设备供应商这几个领域,主辅分离业务将逐渐完成,整体上市的机会都会很大。
记者:《意见》为电力体制改革、油气改革的网运分开指明了方向,您如何解读?您认为国企改革与行业改革的关系是怎样的?
王进:我们讲的所有改革都是系统改革,即企业改革、行业改革、政府监管办法的改革都是一起的,是一个循环的整体。如果企业改革好了,行业改革不彻底也不行。同样,如果企业和行业改革完成了,政府监管办法的改革滞后也不行。这三项改革实质上是一条龙,都需要配套进行。有种流行提法叫做“链式改革”,我觉得非常好,它讲的是只有一条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改革,改革才能成功。如果改革只涉及一端,其他部分都不涉及,那这个改革也必将不充分,不彻底,很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