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方案更加具体、更具有操作性,更加强调与地方实际情况的结合。观茶君觉得表现这一特点的例子比较多,而且两个方案相比,似乎云南的方案特点更加鲜明。比如下面几个:
1、云南方案将“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了接入系统服务的定义、承担原则。明确试点范围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和接入系统服务价格。将接入系统服务界定为“将发电厂的电能从厂网产权分界点送至共用网络第一落点的服务”,明确规定:接入系统服务价格(接入价)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接入系统工程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由接入系统的电厂支付。观茶君深知,该规定对于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电厂与电网之间因接入服务而产生的扯皮问题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2、对交叉补贴问题的解决进行了个性化探索。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已经达成共识,但如何取消交叉补贴却是难啃的硬骨头,对此,以前的几个方案都没有给具体的出路线图。云南方案则结合当地水电占比达到60%的实际情况和老水电厂发电成本低的巨大优势做出了探索,规定“在交叉补贴取消前,可利用低价老水电厂实行市场化交易产生的超额收益适当消化政策性交叉补贴”,给交叉补贴问题的解决设定了切合云南实际的路线图。
3、进一步明确输配电价格的确定方法。云南方案规定,按邮票法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统一制定分电压等级价格水平。说实话,对于采用邮票法的具体效果,观茶君觉得还是值得进一步关注的,毕竟将电力输配成本在用户中进行简单的分摊,而不考虑用户所处位置的不同、电力供给成本差异的话,就无法为用户和电力投资者提供一个准确的价格信号,也就无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
4、增加过渡期的规定,给电改的实际操作增加了灵活性。云南、贵州的方案都规定,核定的输配电价总水平与现行电网实际购售价差相差较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到位。观茶君以为这一做法是尊重事实的,毕竟一蹴而就很难实现;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看,是否设置过渡期、设置多长时间的过渡期的权力被赋予了地方政府,实际上也扩大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其实,云南、贵州方案的看点还不止这些。观茶君相信后面的方案更精彩、更值得期待…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