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进步之处是在9号文的基础上提出:
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还明确提出,要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最近发改委在两周内批复了贵州、云南和内蒙等地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万事开头难,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到各省,是早晚的事情,都在意料之中。这个改变监管模式的说法,朦朦胧胧,语焉不详,倒是留下不小想象空间。
竞争性环节放开之前电价还要动
《意见》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一节的最后一句:
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结合《意见》中“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一节的内容,对未来电价调整的主要方向就更清楚了:
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
继续实施并适时调整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
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结合电力、水等领域体制改革进程,研究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基于单位能耗超定额加价的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这是之前电改9号文完全没有涉及的内容。听话听音,这话里话外明摆着就是一句话:电价还得动动。煤价降得厉害,标杆电价调整不到位的部分怎么处理?发电企业一直吵吵嚷嚷的环保电价不到位的部分又怎么算?
手心手背都是肉,历史欠账没解决就改革,改完了这笔账就更算不清了,各利益相关方不又哭又闹才怪。电价动一毫一厘,都牵扯巨大的利益。至于最后电价是涨是降,还得综合起来算账。
总而言之,文件里加上这一句,细品品是背后多少博弈的结果啊。这句话相当于一个省略号,意思就是:故事未完待续~
明确价格改革时间表
《意见》明确提出实现主要改革目标的时间表:
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