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不到位是制约抽蓄电站发展的首要原因。”陈大鹏表示,目前社会各界对抽水蓄能电站的认识,依然局限于为电网提供安全稳定保障和调峰填谷功能上,忽视抽水蓄能电站对经济社会、对整个电力系统乃至能源结构调整的特殊贡献,导致抽水蓄能电站的发展比较缓慢。
认识不到位,还导致既有抽蓄电站效用未能充分发挥。“部分地区由于电力系统网源情况变化较大,以及电网与抽蓄电站发展不协调、建设不配套等原因,导致抽蓄电站投运后,运行需求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相应作用。”黄少中透露。
例如,山西西龙池电站所在的晋北地区,由于风电快速增长、供热机组比例偏高等问题,4台机组中的2台一度在高峰时段不能全启顶峰发电,低谷时段不能全启抽水蓄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截至记者发稿,在解决了相关技术难题后,山西西龙池电站已经可以实现4台机组全部启动进行抽水、发电,但即使4台机组全启顶峰发电或者抽水,仍难以满足风电快速发展的系统调峰需求。
此外,抽蓄电站与其他类型机组在调峰、事故备用的调用先后顺序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抽蓄电站的调用合理性难以进行精确评价。同时,抽蓄电站的水库运用也有待进一步优化,警戒水位的设定需要更加科学统筹调峰与备用间关系,以充分挖掘抽蓄电站的调峰能力。
合理价格机制尚未形成
不合理的电价机制是制约抽蓄电站发展和功能发挥的核心原因。目前,我国抽蓄电站主要实行3种价格机制——单一容量电价、单一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电量电价)。“单一容量电价对抽蓄电站调用缺乏激励作用,导致机组利用率不高。”黄少中说,此类抽蓄电站收入来自固定容量电费,电站收益与机组利用率基本无关,机组运行时间增加反而会提高运营成本,因此,抽蓄电站缺乏发电积极性。
例如,华北、华东区域共9家抽蓄电站执行单一容量电价,2014年1至9月平均发电利用小时仅为439小时,与执行其他两种电价机制的抽蓄电站差距明显。其中,山西西龙池电站、河北张河湾电站发电利用小时数甚至低于300小时。
执行单一电量电价往往又造成抽蓄电站效益过度依赖抽发电量,导致抽蓄电站调用频繁、多发超发。黄少中指出,此类抽蓄电站没有固定容量电费收入,只能通过抽发电量盈利,导致个别电站利用小时数明显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