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发电企业的参与资格也没有规模限制
4.从发布试点通知到公布交易规则,核审报名企业资格到开展工作仅历时1个多月,行动迅速,效率极高。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例如:
1、交易规则肯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试点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方并未参与到规则制定中去;
2、能源局刚由原来名不符实的电监办更名而来,具体工作职责还不够明确,而是由经信委在牵头起草文件,未来如何发挥能源局政策法规的监管制定作用还有待评估;
3.发电集团是否形成同盟有意操纵上网价格,若形成势必会影响购电方的参与积极性。
确实,比起表态,还是务实的迈步往前走更值得关注。以下附上述《通知》及解读。
↓↓↓重庆电改配套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