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休饶舌,简单地理解上面的文意,就是:
1、听清楚了,价格还是由我价格司来给你核,怎么核?你先报上来再说嘛;
2、你说抽水蓄能是“消防队”、“灭火器”啊每天放在那里都是有成本的啊,还有我一运行起来抽水用4度电只能发3度电吃掉的那1度电是要计入成本的啊,发改委说我知道,你就内部消化得了,谁还来真的查你的账本啊。于是发改委还是牢牢抓住了自己手中的权力,电网公司乐得有自己发挥的空间,皆大欢喜。
但是请注意了,原来还有一部分租赁制的抽水蓄能怎么办呢?文件可一个字都没提。租赁制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费用固定了,开机次数越少利润越高。在一些没有水电的省份比如山东,直接就卖指标。比如一个抽水蓄能一年抽水应该用20亿度电,拿这个去向发电集团要电,要过来顶多3毛钱,卖出去居民电价6毛,倒手就赚一倍,工业用电就更贵了。白花花的银子放在那里不捡么?谁不捡谁是傻瓜。
很傻很天真
所以,现在你应该明白,电网公司不愿意三峡集团来分一杯羹的真正原因了吧?
按照国家的规划,到2025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约1亿千瓦,预计到今年年底是2335万千瓦,也就是说未来十年要新增7665万千瓦。由于抽水蓄能电站一般有4-5年的建设期,因此“十二五”开工规模就比较重要了,但实际情况是整个“十二五”开工规模是2395万千瓦。
有人说,这么看来,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呀。还有人寄希望于正在被过度期待的电力体制改革,问:“如果电力体制改革能够往下推,还原电网企业高速公路的职能、配售电业务剥离出电网企业会怎样?那么是不是意味着配售电主体可以低谷抽水、高峰发电赚差价呢?”我只能说,这样想的人实在是太也天真。殊不知,如果峰谷价差能够真正执行而且拉开很大距离的话,工厂企业就会选择在原来的低谷时段开工生产,那么原来的低谷就有可能变成高峰了(各位请自行脑补用电负荷曲线,原来波动厉害像过山车,将来有可能会变得很平稳)。
当然了,画饼在前,国家发改委在《意见》里明确了,将“综合考虑电网实际情况和地方积极性,选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任务重、新能源开发集中或电力系统相对简单的浙江、内蒙古、海南等省份,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建管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改革研究,重点研究探索抽水蓄能电站价值机理和效益实现形式,体现电力系统多方受益的电站价值,落实“谁受益、谁承担”的市场经济规则,并适时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