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电力法》的修改,表明了国家及政府在电改上的决心,也进一步确定了“二头放开,中间监管”中供电业务部分的放开,无疑是一种利好消息。
此次修改《电力法》,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即在践行2013年全国两会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执行“先照后证”,只是将《供电营业许可证》不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而已,并不是取消。
想创办公司进行电力业务,流程应当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最后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即为大家常提到的售电牌照,这才算是取得真经。
在前期文章里有提到过,截止5月底,全国已有四省16家售电公司成立,售电牌照可谓是售电主体从事电力业务的通行证,但均未拿到售电牌照,处于占位之势观望之态。
面对电改后即将开户的庞大电力交易市场,各相关行业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暂且从以下几个紧密相关的企业进行解析,看谁更容易、更有可能进入此次售电市场大潮中,更能找到机会,或许能找到些许蛛丝马迹。
涉网类企业
电网现状:2014年电网投资大概5000亿,销售额估算25000亿(信息来自网络)。阿里巴巴2013年财报一年的销售额约为600亿人民币,由此可见电网产业发展空间无限大。
那么在电改中可能有所作为的涉网企业有哪些呢?主要有发电企业、电力设备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相关技术型企业等。
电改电改,电力企业故是当仁不让,是最容易切入电改后的售电大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