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观察从参会人事处了解到,各个地方提出多个意见。具体如下:
1,部分电力工业发展不平衡的地区均希望国家在出台配套文件时,相关政策不要一刀切,能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给予差别化政策。由于前期投入成本高可能出现核算后比现在成本还高的情况,可能无法取得预期改革效果,具体如何处理希望文件能够细化明确。(言外之意,是改革可能带来电价上涨)
2,部分省(区、市)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关键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不能解决交叉补贴和服务成本问题则改革没有红利。
3,部分省希望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但是不宜再扩大试点范围。
4,关于交易机构组建,部分省(市)建议交易机构组建时不需要国家、区域、省三级平台,建议取消区域平台,避免交叉,便于操作。广东等省份希望配套文件能够进一步明确几级平台建设的先后顺序及职能衔接,没必要同步建设三级平台。
5,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部分省认为文件中提到初期、中期、后期等不确定性时间概念,希望国家能够给予明确的时间节点,便于操作。建议配套文件对调度机构如何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
6,关于自备电厂,部分省认为自备电厂总体份额较小,出台配套文件可能引起发展导向不明,建议不要出台该配套文件。
7,贵州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在这次会上建议:一是国家在统筹输配电价成本核算时,对贵州采取差别化政策;二是希望电力市场建设配套文件中对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政府间框架协议时能重点考虑“西电东送”交易机制完善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