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武汉市政府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政策《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5〕240号),为电动汽车运营服务提供政策依据。
政策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执行。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量收取费用,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95元。该标准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后,由物价部门根据充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重新核定价格。
另据了解,武汉供电公司今年将建成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服务区东西两侧、东西湖服务区东西两侧和沪蓉高速公路黄陂长岭岗服务区南北两侧共计6座高速快充站,满足省际及省内纯电动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充电需求。
武汉供电公司透露,今年1-5月,武汉供电公司三角湖、佛祖岭、车城北路三座充电站充电服务2634次,同比增长351.03%;充电量31.09万度,同比增长645.56%。按政府此次定价测算,预计每年将增加服务收入约80万元。根据武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规划情况,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经营收入将逐年递增。
2015年5月,开始试运营的琴台大剧院新能源汽车充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