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市场催动万亿商机
2014年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电价改革的大幕。根据通知,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此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展到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
今年3月16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又明确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这次改革并没有再进一步分拆电网,把电网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将销售侧从电网分拆出来。目前售电市场开发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等待配套政策出台”。
机构普遍预计,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是万亿级别,净利润将是千亿级别。据华泰证券测算,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
市场前景仍充满未知因素
随着售电公司纷纷成立,哪些公司能够率先拿到牌照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关于售电主体,9号文描述得较为模糊: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林伯强坦言,售电只是电力的终端环节,并没有非常高的技术含量,虽然电力公司可能在经验和成本方面有优势,但民营资本做也完全没有问题。成立这么多售电公司,政府不可能都给牌照,预计未来将通过竞标的方式再决定哪些公司可以拿到牌照。
对于未来市场前景,宋智晨认为,未来售电市场放开后,发电公司可以直接将电卖给更多客户,而消费者也可以从很多售电公司那里选择购电。由于进入了更多的市场竞争主体,未来电费价格可能会小幅下降,售电公司服务水平也有望得到明显提高。
国泰君安一位分析师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万亿市场都是理论上的,但具体将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哪些公司会先拿到牌照,哪些公司会表现较好,未知因素很多,都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