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终端
配电系统终端的主要元件为小型断路器,应满足以下要求:采用限流型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比如0.2s,10-20kA;可调的保护整定值;漏电保护器或者漏电断路器的电流和电压值可调。
2.4目前存在的不足
目前的断路器还不能满足低压配电系统对于保护选择性的全部要求。比如:小电流的塑壳断路器虽然带有电子脱扣器,但是受尺寸大小的限制,没有短路短延时的功能;大多数的塑壳断路器和小型断路器没有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要求;智能型的断路器价格过高,虽然可采用分体式群控的措施,但是如何及时优先处理故障回路的跳闸问题还有待研究;目前塑壳断路器的跳闸机构极少具有能量选择性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解决。
3、选择性保护设计的实施要点及实现
3.1选择性保护形式的确定
选择性保护技术主要包括全选择性保护和部分选择性保护两种。全选择性保护是指,在上下级断路器之间发生故障且处于下级断路器的保护范围内,出现的故障电流在过载整定值与三相短路电流值之间时,由下级断路器跳闸切除故障,上级断路器保持不动作,保证保护的选择性。部分选择性保护是指,当故障电流大于某个预定值时,上下级断路器的特性曲线有交点,无法保证全部选择性,此时,在某一个较低的故障电流值以下,上下级断路器得到选择性配合。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配置断路器时,最理想的情况是,上下级间能获得完全选择性;如果无法做到完全选择性保护,只能退而求其次,采用部分选择性的配合。通常,我们根据要求调整配电系统中的线路结构和路径等,并将短路电流计算出来,若计算值低于选择性极限电流值,则系统是具有选择性的;若超过选择性极限电流值,则上级断路器误动,失去保护选择性。
如果所供电负荷不允许停电,则应努力保证保护选择性,必须重新配置断路器,并使得计算的短路故障电流小于选择性极限电流;如果对所供电负荷影响不大,则属于部分性选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