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风电与太阳能光伏发电发热等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同样要符合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的自然规律,充分考虑到对人类、动植物以及自然界的深远影响,不能盲目、无序与过度开发。
除此之外,还应考虑环境、土地、人口发展约束,完善火电与核电环境成本与安全成本构成,科学测度火电、核电与各类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长短期边际成本、并网成本与经济效益,形成合理的电力供应与消费结构,利用市场激励机制与适当补偿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经济效率,协调火电、核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序协调发展。
另外,还应大力发展与创新清洁能源发电、环保与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与智能电网技术。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带动相关电力设备与服务出口,促进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相关技术合作,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除了统筹环境、效率与安全之外,可再生能源发电,还要处理好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规划与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协调一致关系。
首先,必须要统筹考虑电力市场化改革下主体多元化决策、信息知识的多重复杂性与不完全对称性。
其次,要提高电力规划的专业性、科学性与有效性,特别是要处理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集中化开发利用与分布式发电的优化路径设计,使其与智能电网技术路径保持一致;电力规划不仅要体现在企业微观战略中,更需要专业部门的顶层设计;不仅涉及到电力生产流通与消费的一致协调,还要包括电源、电网与电力消费的独立优化;不仅要规划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具体目标,更要考虑到资源与环境约束、技术进步表现,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区域经济结构转型的协调性。
最后,要统筹考虑风电与太阳能资源集中的中西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与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内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国现有特高压电网的远距离跨区输电作用,双重优化可再生能源与输电网络的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