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央企正探索进入售电市场
近期一家名为山东神华售电有限公司的企业正在申请注册中。神华集团也进入了售电领域?各界颇为关注。由于注册信息尚未公开,所以这家售电公司与神华集团有何关系尚不得知。不过,相关的能源央企、国企正在紧盯售电市场改革确是事实。
“发电央企进入售电领域是未来的普遍形势,国外也有很多相关的案例,而且发电集团在资金、技术、管理上都是有优势的,未来将成为售电市场的主力军。”华电集团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宗法告诉记者,目前各家发电央企都在研判思考进入售电领域,将来有可能在试点地区筹备并尝试设立。事实上,大用户直购电与售电市场放开本质上是相同的,随着大用户直购电范围的扩大,发电企业就很可能会成立售电公司,便于业务的开展。
“售电市场如果有赢利空间,能源领域的相关企业都有可能进入,特别是像煤炭行业近年来面临着经营的压力,也急需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宣晓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魏桥模式”是我国历史形成的一种特殊电力运营模式。地方上的一些国企、民企拥有自己的发电厂、电网线路及售电专营区,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些企业也具有进入售电市场的成熟条件。
曾鸣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自然垄断,整体上更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售电侧放开就是允许同业竞争,“魏桥”可以进入售电领域,但不允许进行上下游垄断,形成小垄断就会使得规模效益与环境效益都消失,对市场也是一种伤害。
电网公司权责亟待界定
新电改9号文也强调电网公司将履行保底供应商的义务,承担社会普遍服务的职能。未来电网公司将在售电市场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值得考量。
“现行的央企考核模式要求电网公司既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要追求经济效益。”宣晓伟认为,如果这种考核模式不改变,电网公司在售电市场中的位置将非常尴尬,如果电网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进行不正当的市场操作,将会对市场其他主体造成伤害。
宣晓伟表示,这需要在顶层设计时进行考量,如何将电网公司公益性、竞争性的业务慢慢分开,确定各方的权责关系,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操作。
曾鸣认为,电源企业介入售电业务这条路子比较可行,电源企业多是国有企业,即使在改革中出现了一些状况,如在制定具体细则时没有想到或者推动过程中产生了新问题等,会相对比较容易解决。同时,凡是进入售电业务的市场主体,现阶段都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完全唯利是图,而央企、国企原本就需要承担这类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