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经验
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在电力组合中比例是有可能的,为实现环境、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目标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选择。
在电力投资组合实现大份额的可再生能源需要整个电力行业的协调改革。
政策必须注重成本和公平的问题,针对当地实际量身定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性强的政策,以催生可再生能源“投资者”及在社会上获得广泛支持。
政策应提高市场灵活性,确保传输和运营整合的综合方案适得其所。
决策者需要避免创设大量受困资产,要培育允许公用事业追求新的商业模式的监管方式。
对于德国的政策制定者来说,可再生能源是实现应对气候变化、逐步淘汰核能,以及在保证国家安全(减少能源进口和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的同时实现经济目标(催生新行业,提供就业机会以及刺激出口和贸易)的一个途径。
在日本,政策制定者一直对其能源政策中平衡经济、环境和安全目标的需求有一个清醒认识,但基于能源安全的视角,政策导向强烈依赖进口能源。可再生能源不仅带来了环境效益,也促使发电燃料组合多元化,在减少进口昂贵的化石燃料的同时也保证了能源安全,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日本的能源政策自福岛核事故之后一直在不断变化,在关于核能角色定位及大规模可再生能源部署的适用性和成本考虑的热议中,日本政府一直致力于调整新方案的细节。这种动态变化使政府能源政策的一致性复杂化,协调和集中的方式在电力系统改革中变得更为重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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