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竞争加剧
电改9号文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放开售电市场,在售电侧引入市场竞争,很多专家、学者认为这会减少发电企业对计划电量的依赖,对发电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华电集团企管法律部主任陈宗法从发电企业的角度提出不同看法:表面是利好,实质是双刃剑,将会重塑发电企业,将对发电企业经营理念、发展空间、商业模式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陈宗法表示,电力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公平、充分、直接、激烈,发电企业将来比拼的是市场的竞争力,要看哪个发电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最先进,“好的会变成大象,差的会变成蚂蚁,蚂蚁很有可能被大象踩死”。
电改9号文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在诸多允许售电的主体中,拥有电力生产能力的发电企业最被看好。发电企业可以借此机会延伸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陈宗法认为,影响是双重的,发电企业自产自销,发售一体,掌握第一手市场信息和客户资料,有利于优化战略格局。但在目前市场过剩的情况下,售电侧容易出现过度竞争、为争夺用户竞相压价的现象。另外发电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比如用户违约、电费欠费等,这些都会增加售电成本,“弄好了是机遇,挑战将是常态”。
陈宗法担心,未来电力市场有可能被操纵,“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调研,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省份(如辽宁、山西、宁夏等)某个发电集团装机容量不超过20%,其他基本都超过了20%。这为操纵市场提供了可能。”不过他同时也表示,“目前电力市场过剩,激烈竞争是常态,也是普遍现象。”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曾鸣也有同样的担忧,电力市场作为特殊商品的市场,寡头垄断很明显,如果出现操纵市场的现象,很容易出现伤害消费者的情况,“我们千辛万苦想利用市场提高效率,由于这些寡头的存在,效率会大打折扣。”
曾鸣还认为,不同发电企业进入售电业务面临的情况也不同,“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全面过剩,对各地区来说,不论电改细则如何制定,相比五大电力等央企,省属发电企业进入本省售电业务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