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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 再出发
据新华社电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总体思路。
“三放开”是指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一独立”是指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三强化”即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此前,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但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其中,交易机制缺失、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仍然突出,造成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