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个电源点中,神华胜利电厂为大型露天矿坑口电厂工程,2009年8月获得内蒙古发改委“小路条”,但此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此次列入配套电源项目,使其获得新的机遇。
火电与风电、光伏打捆外送
国家能源局在复函中特别强调,内蒙古应积极利用锡盟丰富的新能源资源,支持规划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考虑能源结构调整和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的需求,充分发挥火电的调峰能力,与风电、光伏发电打捆外送。
在哈郑直流“风火打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外送电量中新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30%,相应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另行研究安排。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经济师白建华认为,将火电、风电、光伏发电“打捆”输送、共用输电通道,将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系统的整体经济性也将大幅度提高。“但需要根据受端用电量,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容量,确定火电调峰能力。”
在环境保护方面,能源局要求内蒙古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锡盟煤电基地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措施,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结合环境保护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电站布局,有效控制、减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锡盟水资源保护力度,统筹当地农业、畜牧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用水,严格控制锡盟煤电基地地表水取用量。
此外,配套煤电项目要在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严格准入门槛。
按照煤电节能减排行动计划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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