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分布式与智网实质性发展:
1.出台《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管理办法》,允许分布式能源产生的电力与用户进行直接交易,确定大电网接入标准和备用服务计费标准。取消分布式能源发电接入电压等级和容量限制。
2.在《电力法》的修订出台过程中,就分布式能源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等方面予以明确,使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有法可依。
3.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成立专业从事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投资运营的新型能源服务企业,允许供电企业在一定比例下参股。
4.加强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时出台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5.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
2013年
一、推动电力输配改革:
1.同步放开110千伏以上专变用户,同时确定放开其他用户的时间表。其中行使选择权的用户须按比例承担可再生能源补贴。
2.成立国家、南方购售电服务总公司和各省级购售电服务公司。
3.成立国家、区域和省级多层次的独立电力交易中心。
二、开展国家绿色智能电力系统试点:
1.立项开展国家绿色智能电力系统试点。发布项目基本标准,以及与大电网的联网标准。
2.以试点项目为基础,构建国家层面的标准体系。同时与国际接轨。
3.做好试点项目的运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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