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您有何建议?
彭程:第一,制定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实施细则。建议尽快组织实施电价试点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浙江、内蒙古、海南三个省区,重点研究抽水蓄能电站的价格机理和效益实现方式。
第二,出台招投标方式执行细则,确定项目业主。国家能源局明确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为尽快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域,应尽快出台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选择部分项目作为试点推广。
第三,在推动抽水蓄能加快发展的同时,要保证有序。根据需求,分期分批开展抽水蓄能的选点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对选点规划的批复意见的法律效力,是有序开发抽水蓄能电站的根本,在选点规划推荐站点内开展前期工作,进行项目核准,应成为刚性约束。国家把好规划关,省级政府管好核准、开发权许可和工程验收是未来抽水蓄能投资管理的新常态。与此同时,应认真地维护好长期形成的成熟技术管理体系,做到前期论证深入、技术先进、标准规范,后期质量有保证。
第四,启动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工作。根据我国能源发展方向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未来我国能源电力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在2030年以后,风能、太阳能、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将大幅提高。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新能源发展和利用,需要合理配置一批启停灵活、反应迅速、清洁低碳的抽水蓄能电站。为适应2030年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和投产需要,考虑到蓄能电站建设的合理工期,有必要组织新一轮的选点规划工作。建议国家能源局组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新一轮选点规划筹备工作,并适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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