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落后
电价机制影响发展
抽水蓄能电站发展势头良好,但问题依然存在。我国《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抽水蓄能开工规模4000万千瓦,2015年年底抽水蓄能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2020年年底要达到7000万千瓦。
“据我们统计,我国‘十二五’前四年抽水蓄能开工规模为1460万千瓦,2015年最大可能开工规模935万千瓦,‘十二五’期间总开工规模预计2395万千瓦,仅完成规划目标的60%。”彭程披露的数字表明了抽水蓄能电站的发展并不是很理想。
在投产规模方面,水电总院给出的数据同样不容乐观:结合当前的工程建设进度分析,2015年、2020年抽水蓄能电站投产规模分别为2335万千瓦、3500万千瓦,仅能完成规划目标的78%和50%。
“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形成机制未理顺,这是抽水蓄能发展的核心问题。”彭程明确表示,“电价机制理不顺,企业的积极性就不高,进而导致抽水蓄能电站的进度就相对缓慢。”
据记者了解,抽水蓄能电站具有的强大调峰作用,对整个电力系统的平稳运行至关重要,所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对于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客观因素,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对费用问题一直争执不下,2004年,为了避免利益纷争,国家提出不再核定电价,而由电网企业全资建设。此后,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权由两大电网掌握,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合理的价格机制问题却依然未决。
为了尽快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14年7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电力市场形成前,抽水蓄能电站实施两部制电价,并且鼓励通过市场方式确定电价。
由于该措施保证了投资成本,曾一度被认为是抽水蓄能电站再度“迎来春天”的标志。
“但该《通知》文中对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回收方式的规定较为笼统、实施起来较为困难。文中明确了相对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水平和固定运行费用的容量电价和相对抽发损耗的电量电价,且在电网成本中统一核算,与抽水蓄能电站的实际价值链不吻合,市场活力不足。”彭程解释道,“这意味着在销售电价不调整情况下,电网经营企业付给抽水蓄能电站的运行费用仍然由电网企业自己负担,无法输导给相关受益方,所以电网企业依旧缺乏建设和调度抽水蓄能电站的积极性,更谈不上其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