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临的问题
电价是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核心问题。
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763号),明确在电力市场形成前,抽水蓄能电站实施两部制电价。但文中对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回收方式的规定较为笼统、实施起来较为困难。文中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费和抽发损耗仅是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而缺乏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这意味着在销售电价不调整情况下,电网经营企业付给抽水蓄能电站的运行费用仍然由电网企业自己负担,无法输导给相关受益方,电网企业依旧缺乏建设和调度抽水蓄能电站的积极性。
三、发展规划和发展布局
(一)“十二五”规划目标及实施情况分析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抽水蓄能开工规模4000万千瓦,2015年底抽水蓄能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2020年底达到7000万千瓦,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容量的4.4%。
2030年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目标规模为1.1亿千瓦,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2050年目标规模为1.6亿千瓦,约占5.3%。
执行层面,“十二五”前四年抽水蓄能开工规模1460万千瓦,2015年最大开工规模935万千瓦,“十二五”总开工规模2395万千瓦,仅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60%。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分析,2015、2020年抽水蓄能电站投产规模分别为2335、3500万千瓦,仅完成“十二五”提出的规划目标的78%、50%。
(二)发展原则和思路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新能源开发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着力完善火电为主区抽水蓄能电站布局,适度加快风电配套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水电丰富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工作。
着力完善火电为主区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华北电网、华东电网、华中电网、南方电网(广东)接收区外送电比重高和煤电、核电比重大,同时海南、福建省等核电发展较快,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省等将大规模开发风电,迫切需要合理布局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应加快前期论证、核准审批及开工建设,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适度加快风电配套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着力解决风电等新能源丰富地区因自身电力系统规模较小,大规模开发风电等新能源,需要适度加快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与当地火电打捆后远距离外送至华北电网、华东电网、华中电网进行消纳,提高风电的利用率,保障大规模远距离打捆外送风电直流输电线路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有序推进水电丰富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在水电丰富的省(区),2020年前后的调峰问题可通过加快龙头水库建设、优化西电东送方式等途径解决;远景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及电力系统的发展,进一步研究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必要性,择机启动抽水蓄能电站的选点规划工作。
(作者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临时党委书记、副院长。本文根据作者在2015年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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