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介绍着实把移动变电站好好地夸了夸,但是细心的读者应该也发现了,移动变电站的用途与传统的固定变电站完全相同,只是起到了暂时替代的作用;基本结构组成也和固定变电站基本一致,这样才能做好替代的工作;最终,其功能也与固定变电站一模一样:把高压电转化为低压电或者反过来将低压电转化为高压电。
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5.04项下“变压器”的描述:“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使用预调或可调系统,将一种交流电变换成不同电压、阻抗等的另一种交流电的装置。……本品目包括各种变压器,从控制流过放电灯泡或灯管的电流量用的镇流器、用于无线电信机、仪器、玩具等的小型变压器到用于发电站、联接干线的变电站、……”由上可知,无论设备如何复杂、精密,本质上移动时变电站仍然是一个“大号的”变压器,在归类体系中和“玩具的小型变压器”是适用同一归类税号的产品。因此该设备应归入税目85.04项下,具体税号需要根据其结构和参数(工作介质、额定容量等)确定。
还是一句老话:高科技产品在进口时,如果其先进性仅仅体现在使用便利、用途广泛上(更轻、更小、更快、更便宜……),而功能本身没有什么变化时,绝大多数情况下四位数税目和上一代老产品是相同的,具体税号可能根据具体的区分标准有轻微的差别,但也不影响归类体系对此类商品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