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部部长赵昌文说,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使河南电解铝企业每度电多花0.12元,吨铝成本上涨1700元,随着新疆等地电价优势凸显,上千万吨的新增产能进入新疆,而中东部地区原有产能没有退出,进一步加剧过剩。
此外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跨省区的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没有具体实施方案,造成高成本落后产能不敢转移,持观望心态。地方政府出于种种压力,对高成本落后产能的退出态度不积极,阻碍过剩产能的化解。
部分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宜考虑从电价政策、退出补贴、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方面为化解过剩产能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形成更加公平、市场化的电价政策。王华俊说,政府宜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电解铝直购电工作落到实处,并解决电解铝自备电厂并网费问题。建议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行合理并网费标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支持电解铝布局结构调整,有效化解产能过剩。
彭建南说,政府宜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自备电厂孤网运行,实现对电解铝项目真正的直供电。同时呼吁有关部门落实执行关于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由“按自发自用电量交纳调整为按电网所能提供的备用容量方式交纳”政策,降低“过网费”,破解目前电网、自备电、直购电、孤网电不同供电方式造成的价格差。此外,建议出台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均受益的直购电政策措施,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力争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铝业公司研究室主任杨燕青告诉记者,电价政策改革可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允许像电解铝企业这样的用电大户建设自备电厂和局域电网,实现电解铝的电力自供;第二步,改革电力体制,实行网运分离,使电网成为非营利的公用部门,发电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电价实行市场化定价,最终形成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处长任玉祥、中国铝业公司研究室主任杨燕青等人建议,国家宜明确电解铝企业产能跨省区等量、减量置换政策。比如,中央企业电解铝分布在不同的省区,其中东部地区由于电价高导致电解铝失去市场竞争力而需要退出,建议明确企业在有条件的西部省区等量或减量置换电解铝产能政策,实现落后产能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