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协调机制方面,研究报告认为近期要改变电网建设滞后性,远期成立统一的电力综合规划部门,实时动态电力规划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包括采用更为灵活的电价机制,引入两部制电价机制;建立跨省交易市场化定价机制,形成合理的输电环节定价机制等。”赵晓丽说。
而在电力交易机制中,报告指出,以计划为主导的电力交易方式不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省间电力交易计划的制定没有考虑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因素,应扩大省区间电力交易范围,鼓励可再生能源跨省区交易。
此外,目前的运行机制中,年度发电计划安排火电机组发电量确定依据之一是该机组上一年度发电量,机组组合不够合理,电力平衡计划中对可再生能源考虑不够。
对此,研究报告建议年度发电计划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年度发电计划,适当灵活调整降低发电计划与上年发电量关联,电力调度机制提高调度中心实时调度管控能力,扩大跨省电力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