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础产业深化改革的带动效力,电力、铁路、油气改革属于当前改革的深水区,很多问题带有普遍性,通过电改的有益探索与示范可在更大范围内解放生产力。
总之,新一轮电改虽然削弱了垄断利益集团,但通过强化中央能力、理顺地方权责、激发市场活力、塑造新经济增长点,必将获得更大的动力与助力。
通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的革命,通过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一轮电改可望与19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成为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又一关键性步骤。
而且与同为改革深水区的铁路、油气领域相比,电改不仅透明度高、矛盾尖锐、呼声高涨、研究深入,而且安全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最小,完全可以再次成为基础产业领域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中国式电改如何科学决策
中国式的电改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常改常新,流水不腐,过于畸形的利益格局不可能长期固化。
第二个特点是顶层决策,高屋建瓴,除了产业层面价值,更不乏政治大局考量。根据张国宝同志向媒体披露,2002年电改决策过程中,最高决策者曾经亲自过问,并作出了具体指示。而目前新一轮电改的启动,同样是顶层推动的结果:
2012年,电改十周年之际,深化电改呼声四起,多项课题开展研究,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舆论与技术条件;
2012年7月,李克强同志在新华社有关内参上做出批示,要求对电改问题深入剖析、抓紧论证、统筹考虑、提出建议,对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直接部署了电改课题;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产生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等重大思路,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政治与理论条件;
2013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组方案,新能源局成立,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组织与机构条件;
2011年11月、2013年5月及9月,刘志军、刘铁男、蒋洁敏等基础产业巨头纷纷落马,深化改革抑制垄断与惩治腐败肃清渊薮形成互动效应,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人事与心理条件;
2014年6月13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讲话部署了研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并点到若干敏感问题——例如现行能源体制价格形成不合理,价格调整滞后于市场,客观上成为屡屡出现的油荒、气荒、电荒的推手之一;又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存在越位,发电量计划管理、微观价格和项目审批,不仅制约发展,且易产生腐败;再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存在缺位,电力调度交易、电源项目接入电网等属于政府职责的事项,仍由电网企业承担,政企不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