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峰谷分时电价扩大试点范围 算电价“先分时、后阶梯”(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宗苗淼  2014/11/12 11:43:48  我要投稿  

延伸阅读

峰谷分时电价“全覆盖”

据悉,为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促使用户削峰填谷,实现电力资源有效配置,河北全面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大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实行尖峰电价;拥有电蓄热采暖和电蓄冰制冷设备的用户,其低谷用电执行“双蓄”电价。

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已具备条件尚未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2014年底前必须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这些地方暂不“峰谷分时”

铁路、行政机关、学校(不含校办工商企业)、部队(含武警)、监狱(含劳教所、看守所,不含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城乡供水(供热、供气)、城乡路灯和农业生产用电。

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

暂未推行峰谷分时电价试点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商场(含商业综合体)、超市、餐饮店(馆)和宾馆用户(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

商业用电、非居照明用电不实行尖峰电价。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