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制定专项规划
赖明表示,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统筹把握大数据发展趋势、推进大数据应用的整体思维和发展规划,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很多顶层设计和战略构思落不到实处。
针对我国政府部委信息化部门的调查显示,近四成未对大数据提升业务能力给予充分重视,仅有5.6%的部门将数据分析视为业务核心竞争力,一些部门对利用大数据持观望态度。
在赖明看来,为促进我国大数据产业乃至智慧城市的发展,要摸清底数,凝聚共识,尽快将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把数据主权纳入国家核心利益范畴。
与此同时,确立大数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培育的发展路径,纳入“十三五”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
郭晟也建议,推进大智慧的应用,应该成立强力机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城市的大数据。
郭晟认为,当前人口、地理信息、交通、环境、医疗等城市的各项数据大都掌握在政府手里,只有政府率先开放数据,才能带动企业乃至全社会开放数据。
赖明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础上,可以制定《政府信息数据公开法》,保证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限度公开,明确公开数据的条件、规范和保障。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信息数据法律体系对促进大数据的使用和智慧城市的建设也异常重要。”赖明进一步解释,比如加快制定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政府保密数据采集、使用和保护的基础性法律;制定关于数据产权归属、转让和涵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传递、检索、授权应用等环节的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