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利润将反哺
发电企业将整体受益
具体来看,深圳实行电改试点后,对发电企业来说,可谓一举“翻身”。
根据发改委价格司公告的《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输配电价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输配准许收入的6%,调整执行政府定价的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对此,信达证券分析师韦玮认为,深圳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是规范了输配电网的收益,从而将电网传统的电量购销差价利润反哺回供电和用电企业。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电网企业唯一职能就是输配电量并获取稳定收益,而将此前电网统购统销职能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完全剥离,这避免了电网企业通过输配电网自然垄断优势获取超额利润。
“此次电改试点剥离了输配电网购销电量的职能,同时将购销电价的利润反哺到电网上游的供电企业和下游用电户。”韦玮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之前披露的电改征求意见稿,将电改总结为“四放开,一独立”,及竞争性电价放开,售电端放开,调度计划放开,新增配电网放开,电力交易独立。
在韦玮看来,虽然此次《方案》只是涉及竞争性电价放开,没有明确提出其它几个方面,尤其是对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方案》整体对供电端有利。因为规范了电网的收益后,将消除电网针对上网电价较高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价格歧视,有利于新能源企业与电量上网,从而提高这部分企业的盈利。
韦玮还指出,对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型供电主体,由于电源服务有一定的区域半径,从而大型供电企业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此外,市场化谈判电价不会让渡很多,而且市场化交易也有助于这些企业的电量消纳,也有利于盈利改善,发电企业整体将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