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为例,2013年浙江全省发电量为288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中的生物质发电量为36.38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9.73亿千瓦时,大型光伏电站为零,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为1.0538亿千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共计46.8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1.6%。《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为2%。要提升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只有依靠分布式光伏。
专家指出,除沿海岛屿适合发展风电,我国东部地区省份适合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高配额比例。同时依据各省自身农业基础,部分东部、中部省份生物质能发展前景看好。
《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沿袭了上世纪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总结的16字方针“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究实效”。
据了解,我国西部青海省2013年全省发电量555.74亿千瓦时,风电0.84亿千瓦时,光伏27.9亿千瓦时,生物质能为零,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28.7亿千瓦时,占比5.17%。《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其配额指标为7%。“各省指标的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同时还留有发展空间。各省份应根据当地资源情况、经济发展、电力消费、电网输配的情况来选择可再生能源的类型,得以使除水电外的可再生能源得到全面发展。”孟宪淦表示。
管理与制约措施并重
配额制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挂钩、和总的节能指标挂钩的考核办法,与9月份国家能源局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高度保持一致。《通知》规定地方政府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能源消费总量是国家控制的指标,完成配额指标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地方获得实惠。如果地方完不成配额指标,就要从地方总的节能量里扣掉。这样在考核的时候受到制约。设置基本指标和先进指标,给各地区留有空间,下保底上不封顶,既有约束又有积极性。这些政策上的变化更加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孟宪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