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4.0”合作
41. 工业生产的数字化(“工业4.0”)对于未来中德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双方认为,该进程应由企业自行推进,两国政府应为企业参与该进程提供政策支持。
42.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联邦教研部将以加强此领域信息交流为目的,建立“工业4.0”对话。双方欢迎两国企业在该领域开展自愿、平等的互利合作。加强两国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之间专业交流有利于深化合作。两国政府将为双方合作提供更为有利的框架条件和政策支持。
44. 以中国担任2015年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合作伙伴国为契机,以公正、开放的贸易及产品竞争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两国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合作。
三、共塑未来:创新——现代社会的发动机
研发
56. 深化可再生能源研究领域科技后备人才的共同培养。中德双方政治、经济和科学界代表在出席联合研讨会时,应探讨可能的合作领域和措施,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研究领域培养科技后备人才。优先考虑跨学科和系统性方案。
环境和气候
79. 双方重点合作领域是支持实施试点区域排放交易、国内排放交易体系能力建设和咨询、建筑减排、低排放和高能效交通、电动汽车、制定低碳战略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双方合作项目应显示出典型特征,发挥创新示范效应,并反映当前最新技术。
80. 两国政府主导定期举行的中德环境对话和环境论坛是双边环境伙伴关系框架的合作基础。双方欢迎并鼓励两国经济界和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第五届中德环境论坛计划 于2016年在中国召开,主要议题为清洁空气、水管理、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碳排放市场、生物多样性、绿色政府采购、可持续经济活动、可持续消费和环境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