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塑未来:创新——现代社会的发动机
城镇化和交通体系
66. 中德两国欢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强双边和在国际组织中的紧密协调。两国一致认为,建立智能交通体系将为实现更安全、更高效、更环保的道路交通作出决定性贡献。创新、资源友好型动力技术可对环保作出重要贡献。在这方面,两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战略合作起到重要的关键作用。
68.双方支持提升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合作。形式包括经验交流和支持借鉴道路交通法规。双方应就车辆技术条例、车辆定期技术检查和道路交通事故研究共同开展对话。此外,还应加强新能源汽车投放市场的合作。双方在内河航运和水路交通领域的双边交流符合双方利益,应继续推进。双方也应继续努力推广可持续物流。
69.双方同意,要继续加大政府对电动汽车研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扶持。在这方面,中德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发挥重要作用。该平台的目的是,改善中德电动汽车领域的交流和沟通,在所有重要方面和应用领域制定共同战略。应加强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和平台内议题的合作。德方参与部门包括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交通部、环保部和教研部。双方商定,给予企业平等享受电动汽车国家扶持和优惠的待遇,并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双方将继续深化中德在电动汽车领域的标准合作。双方应在充电基建领域就扩建策略和经营模式等议题加强对话。
中德两国应深化电动汽车示范项目和试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励中德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双方将在电动汽车战略平台框架下,探讨共建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互通示范项目。
环境和气候
86.双方致力于推广高效环保技术,完善环保标准的透明度、相关要求和兼容性,保证企业公平获取国家扶持,公平参与公共招标。促进双方循环经济和环保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主办的)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循环经济和环保技术工作小组是此项合作的组成部分,2014年的工作议题为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再生使用。继续深化在电动汽车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合作(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建筑和核安全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