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考虑价格水平谈论“窝电”是个伪命题
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专门出台《关于缓解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意见》(国能电力[2014]350号),旨在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东北电网地区已建成机组缺乏足够需求、利用率不足的问题。这些措施,按照政府原文:一是科学规划外送通道建设;二是严控新增装机规模;三是多措并举增加系统调峰能力;四是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五是落实责任,加强电力监管工作。
一方面是过剩的发电能力,另一方面,是高企的电价。翻翻东北三省以及蒙东的电价销售目录,主要工业与商业销售电价还高达6-8毛钱一度,这难道不很荒唐吗。这已经高出欧洲德国、法国大工业长期电力至少50%以上?这种高高在上的价格有任何意义吗?发电企业为何不能够稍微降降电价,电网企业为何不能下调电价,刺激一下电力需求,以获得更大的收益与利润呢?
外送还得到标杆电价不是比这更好?这又需要对比一下东北地区的标杆电价与华北地区的标杆电价水平了。辽宁标杆电价4毛,北京标杆电价才4毛。辽宁的电送到华北,还必须付出输送成本,华北如果要你的高价电,那的确这就不是一个经济问题了,送过来必然意味着整体的效率损失。更不要说地理位置更远的黑龙江以及蒙东偏西地区了。
东北的“窝电”问题,首先需要检讨的是:目前的定价水平是否偏高。只要高于目前机组的可变成本,通过下调电价,启动需求扩大市场的政策就会提高目前机组的利用率,增加全社会的福利。而如果电价能够调整,本地的企业将比外送远端的企业具有更大的优势,因为节省了电力输送成本,可以承受更高的出价。
负荷是确定价格下的需求,供给是是确定价格下满足物理约束的产出。负荷跟供给不平衡,短期更多的可能在于连接供给与需求的价格出了问题。 窝电,这一提法需要同价格——这一影响供求的杠杆联系起来讨论。
东北的销售电价,需要一次性下调1毛-2毛,以提振电力需求,解决所谓“窝电”(脱离了具体的价格水平)的假问题。
3. 长期价格与供应分割的管理模式产生了诸多问题
从操作层面,之所以出现以上的问题,主要在于我国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数量与价格分开管理的政府组织体系。这种路径依赖的程度很深,以至于在方法论上都有了“中国特色”,长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