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东北能监局就解决东北窝电问题开展了哪些监管工作?
戴俊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同志明确指出,能源监管工作要发挥参与、知情、监管、评价、反馈、披露、处理、建议的作用。根据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在《意见》出台前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东北电力送华北交易,2013年东北向华北送电179亿千瓦时,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70亿千瓦时外送,今年还将再增加35亿千瓦时。二是创造性开展东北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核查工作,挖掘电网调峰潜力。
三是建立我国第一个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引入日前报价等市场机制,目前已进入模拟运行阶段,市场规则的宣贯培训工作也已经顺利完成。四是大力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今年东北地区直接交易成交量累计超过82亿千瓦时。五是严控供热期大容量机组并网,缓解供热期电网调峰压力。六是积极开展窝电问题对策研究,并向国家能源局提出相关建议,此次《意见》就采纳了我局提出的多条具体意见。
记者:围绕《意见》的落实,东北能监局计划下一步开展哪些工作?
戴俊良:《意见》对能源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全程参与、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形成闭环”的监管工作思路,进一步突出监管的“准度、深度、力度”,着力保障《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督促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尽快完成。将对绥中电网改接工程进行密切跟踪和监管,争取工程尽早高质量完工。二是继续推进黑龙江、吉林、辽宁省级大用户直接交易市场建设,拉动用电需求增长。三是继续做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工作。鼓励有意愿、有能力、成本低的火电机组积极主动参与深度调峰,同时将风电、核电纳入市场范畴,实现风电与火电、核电与火电之间的互济互补。四是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将严格限制纯凝机组打孔抽汽行为,严标准开展机组最小运行方式核定工作,严把弃风严重地区风电项目并网关口,同时加强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管理,加大对电厂责任事故、非计划停运等行为的监管力度。近期,东北能源监管局启动了抽水蓄能电站调研检查,严格监管抽水蓄能机组调用情况,并着手就加快东北地区抽水蓄能建设向国家能源局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