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2014年1—8月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今年以来,我委共组织召开了各类协调推进会13次,特别是,2014年8月12日,我委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我委督促各地各部门围绕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预期目的,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会后,先后组织召开了水利、铁路、电网等专题协调推进会,对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加快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下大力气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谋划早、部署实、行动快,扎实推进自治区“深化改革创新 聚力长治久安”系列活动,力促一批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1-8月份已开工43个项目中,预备项目15项。三是加大重点项目资金争取和保障力度。争取国家同意“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在1000亿元基础上调增60亿元,特别是将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用于支持我区中型水库建设,将我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投资补助由6.7亿元增加到19.7亿元,并新增安排支持新疆纺织服装重点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等7项(类)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教育、基层政权建设等的项目,有力地支撑了民生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四是加强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的督促检查。我委高度重视和加强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委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地州、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同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深入喀什、伊犁、阿勒泰等地州、对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叶尔羌河防洪工程等项目进行现场督查、调研,推动了重点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