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将电网企业定位为公共事业单位。应该将具有公共事业特征的电网企业明确定位为公共事业单位,对其职责和业务进行明确认定和划分,同时改变对其的监管与考核体系。我们认为,只有让电网企业真正成为公用事业单位,才能够实现综合资源规划,进而促进电网企业在全社会经济有效的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就目前的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来看,电网企业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对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国情而言,是需要反思的。如果电网企业长期都不能够在社会节能减排中作为主力军,不能够在规划投资层面和运行(经营)层面上都实现供电资源与节电资源的最优组合,而只是在政府的强制要求下成立一些节能公司,并且也与社会上的其他商业性节能公司一样采用商业化模式进行节能减排,那么电网企业能够优化组合供需两侧资源的优势就无法充分发挥。并且这种供电与节电相脱离的做法是无法真正实现开源与节流的最优组合的,最终不是造成了资源浪费就是造成了经济损失。
(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