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公司;
配电公司原则上以县级为单元设立。配电公司负责电能的配送。在准市场化阶段,配电公司为地方国有独资,由县级政府管理,并可从事电能的销售业务。以后逐步过渡为或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或国有全部退出,电能交易市场启动后,不再从事电能的销售业务。
调度单位:
调度独立,设网调和县调,由政府直管。负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化运行。执行电力购销合同或协议。网调与县调为业务方面的上下级。
电能代购代销商:
独立法人,专门从事电能购销业务。
用电户:
用电户分为大宗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其他用户。用电户依法享有安全用电和经济用电权力。用电户或向发电厂或向电力代购代销商自由选择购电对象。
一般情况下,大工商业用户与发电厂直接交易,居民用户与电力代购代销商交易,其他用户自行选择与发电厂或电力代购代销商交易。
电能代购代销商与发电厂直接交易。
电能交易市场;建立电能交易平台。电能购销均在交易平台内进行。
立法:
建设法治电力,相关各方在法律框架内运作,将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政府:
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同时要保护市场各方的权益,不断推进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
让电网在阳光下运行吧,电力市场主体会更加和谐协调,电力市场会更加稳定,电力事业必定会出现新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