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是解决我国未来能源需求的不可或缺的、同时也是需要国家财政进行补贴的随机性、间歇性低能源密度的绿色能源,在经济社会电价承受能力和国家财政补贴能力都有限的条件下,近中期只能积极有序发展。风电要坚持分散与集中、大中小、陆地与海上开发相结合,近期优先分散开发,以落实消纳市场和超前建设配套跨区电网工程为前提、有序集中式开发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近中期应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原则,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发电站建设。
天然气发电是优质清洁、成本高且对外依存度大的化石能源,需要高效发展。建议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有序发展燃气调峰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大型联合循环燃气热电机组,并将发展规模与各地区的财政补贴能力或电价可承受力直接挂钩。
煤电作为国内基础电源,是竞争力强且能够做到近乎零排放的化石能源,要坚持优化发展。我国应继续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推进煤电向西部、北部基地转移的空间布局调整;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更低排放水平的清洁发电技术,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限期实施改造升级,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
推动电力供应革命要统筹好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要超前谋划西南水电和“三北”基地新能源发电消纳和规划外送的通道,在满足自身需要的情况下,主要通过超前建设特高压外送通道来及时消纳,减少弃水、弃风和弃光现象。继续发展特高压等远距离大容量输电技术,适应和促进煤电加快向西部、北部空间布局的转移。继续加大城乡电网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配网智能化,为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创新商业模式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有序提高城乡用电质量和可靠性,并有序推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等的落实,提高电网和用户之间的互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