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7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网站了解到,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等行业将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自2014年7月1日期实行。
通知中指出,此次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行业包括,110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自2014年7月1日期实行,2014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通知还要求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用户性质和变压器等级甄别工作,做到“甄别一批、落实一批”,确保电价政策如期实施。
据了解,此次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涉及全省约64万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约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