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购电”试点,区别于目前我国主流的电网“统购包销”供电模式。后者是指发电企业把电“卖”给电网,然后电网分配并“转卖”用电企业,电网赚 取其中销售差价。而“直购电”则是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直接议价交易,无需电网“统购包销”,电网仅作为输配电的物理通道,收取“过网费”。
“直购电本是个国际通行做法,但到了我们这里却变成了改革。”著名能源专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南风窗》记者无奈地说。
“直购电”的经济效应明显。一般而言,通过“直购电”交易,用电企业的每千瓦时的电费可降低1至5分,即便按节约1分钱的成本计算,也可能为相关的试点省市带去上亿“收益”。参与试点的少数用电企业,每年节约的成本从几百万到千万不等。
热衷于“直购电”试点的地方主要是两类:一类是用电大省、一类是发电大省,前者以山东、江苏等东部工业大省为代表,后者以云南、贵州、广西等中西部地区为典型。“直购电有利于本地国企,也是对外招商的砝码。”一位长期跟踪电改的能源分析师对《南风窗》记者如是说。
以云南为例,其有着丰富的天然气和水利资源,一直是发电大省,也是"西电东输"的主要供电省份。近年来,该省加大了对沿海产业转移的招商力度,其中 电解铝行业成为了该省的重要目标。电解铝是工业部门的耗电"一哥",生产过程中,电力成本占40%左右。按业内估计,每吨电解铝耗电1.3万至1.6 万千瓦时。也就是说,通过"直购电",哪怕只降低1分钱的电费,每吨铝的生产成本便至少可以节约130元。对地方政府来说,这是极好的招商策略—"成本洼 地"。
不难发现,和金融系统一样,电力系统的资源,特别是关键的电网系统,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试点改革的意义并不大。地方之所以要改革,很大程度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
事实上,2010年中央电力监管部门"叫停"各省"直购电"试点,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对地方政府"小算盘"的担忧。彼时,在国际金融海啸影响下, 部分地方投资不足,经济数据下滑,于是纷纷试点"直购电"。而各地上报的用电企业,不少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而属于投资很大的"过剩产 能"。
以电解铝为例,2013年全年,我国累计产量为2200万吨,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过剩率却超过30%,其过剩程度甚至超过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