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卖电“赚”了40余元,这样的收益确实不值一提。不过允许个人发电、卖电,至少具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可以缓解每年定期出现的“电荒”;其二,更深层次则是能否以此为起点,进而打破电力的垄断。
事实上,在个人发电、卖电之前,企业自行发电、卖电偶有出现,像曾经的“山东首富”张士平家族的原魏桥集团,在魏桥镇自办电厂、自建电网,打破电网公司的垄断,平均电价水平比电网公司低1/3以上,让当地企业和居民用上价格更低的电。这期间魏桥集团曾多次与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公司发生冲突,原因不言自明:表面上看两者是地盘利益之争,背后则是“民电”的出现,不但打破了电力垄断“一家独大”的局面,而且戳穿了电价高的真相。
当然,和企业的民间电厂相比,个人发电都是小规模的,不可能满足太多家庭的用电需求,出于成本考虑,也很难卖出更低的电价,像天津居民并网电价就略高于发电厂电价。这无疑使得其不具有太大的竞争性。但企业的“民电”一旦做大,就往往面临着关停的结局,如此公众有理由担心,当一个个同为“民电”的家庭作坊式发电站崛起时,会否因为对电力垄断带来威胁,而受到暗中阻挠,最终难成大气候呢?
这样的担忧并非毫无根据。从3月1日起,居民可以自建太阳能光伏电站向国家卖电。这是国家电网公布的一项开明政策。但一方面个人发电能否卖得出去还得要看电网的脸色,否则连网都并不了,还谈何卖电?另一方面,如果扶持力度和国家补贴都不到位,这种家庭作坊式发电站就只能停留于自家用电需求,很难有更大规模的发展。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光伏上网电价征询意见稿,其中居民自建电站自发自用补贴价为0.35元/度,余电上网卖给国家将按当地脱硫脱硝电价收购,没有补贴。这样的补贴力度显然太小,对想做大的“民电”来说,根本看不到收益率,而是亏损。
电力改革还面临诸多问题,在“厂网分开”后,如何打破垄断,建立竞争、开放的电力市场,形成多方竞争的供电格局,是电力体制改革绕不开的话题。允许个人发电、卖电,为电力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真要想做大“民电”,恐怕还须在加大补贴、减少审批等环节上给予更大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