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显示,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省已成为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新成员,国家能源局将选择10个省级电网企业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发布监管报告,公布输配电成本水平。
据报道,山东省已经出台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年度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下一步的工作是制定交易规则和用电企业市场准入标准,主要针对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另一发电大省云南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将其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建议。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电力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之前,电改授权在局部地区试点是有可行性的,比如个别供电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向民企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