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24日讯从2012年7月1日,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title="阶梯电价新闻专题" target='_blank'>阶梯电价开始实施,近日,多位居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对于没有加入集中供暖、仍需依靠电暖器取暖的小区居民来说,阶梯电价就意味着每年冬季必须承担高电价,物价部门表示正研究改革方案改变这一状况。
根据阶梯电价政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按年度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度0.8469元。
对此,很多居民表示,由于家中没有加入集中供暖,冬天只能依靠空调或者电暖器等设备取暖,这就意味着每年冬季他们必须要承担高电价,这很不公平。“我们夫妻俩、孩子、父母,冬季至少需要三台空调取暖,用电量肯定低不了。按这样算,我们和其他人享受同等温度,却需要多交电费。”家住槐荫区的张炎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当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这项规定只适用于该地段集中供暖管网没有覆盖到的小区,如果已经覆盖,但因为用户或所在小区主观原因不接入的,不在优惠范围内,具体由市政部门认定。”山东省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空调用户也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相关反映,阶梯电价政策还处于试行期,业务部门正研究改革方案,在试行满后对政策进行改动,其中就包括未加入集中供暖用户的电费问题,但方案确定还需要时间,一些问题像如何界定未加入集中供暖用户、优惠幅度等还需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