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电价水平的降低,是与“不实施改革”的假想情况的比较,而不是跟历史电价比较。因为电价的决定因素太多,改革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不固定其他因素的比较只能是个逻辑错误。比如,德国电价上涨的基本原因在于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大幅增加,这与其是政府管制还是市场自由化无关。但可惜的是,现实中不固定前提条件而去机械比较结果的言论太多,以至于“改革就是涨价”,将其他因素导致的电价上涨归因于“市场化改革”的声音很盛,误导了民众。
日本的电力改革的基本目标也是效率提升。在其官方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通过改革,将电价降到最低。而实现这一下降的基本工具,在于促进竞争、根据发电成本进行调度优先排序,以及优化投资。
那么,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包括最重要的竞价上网、输配引入竞争、开放市场,能否降低电价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可以从投入产出比较得出。以美国为例,目前其总体不含税电价水平,是我国的大概70%-80%(我国的工商业用电占总用电的85%,美国的居民用电占一半以上,各自代表了电价的主体部分),但是从投入看,我国的火电机组的投资成本仅相当于美国的70%,其他的基础投入,比如劳动力、水资源等成本也低。欧洲的不含税终端电价目前与我国相当,上网电价由于可再生能源基于边际成本报价的市场体系设计,更是越来越低。这是在其投入要素成本全面高于我国的情况下实现的。
此外,在输配电端,尽管缺乏足够透明的财务数据,但是一个直接的观察是:电网造价上升非常可观,进入了规模不经济的阶段,电网大一统的格局的组织成本已经非常高昂。而拆分电网将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当然,会有交易成本的略微上升),发挥自然垄断规模效益,也利于电价的下降。
困难群体的电力普遍性服务如何解决
——直补最有针对性
日本的整体贫富差距较小。就最困难居民群体的用电问题,其采用的方式以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直补为主。阶梯电价的设计使得低收入者可以享受较低的电价。但是面临福岛核事故后不断上涨的价格,如何进一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仍是一个正在研究的问题。英国2008年曾经实施的“socialtariff”直接给这些用户打折,但是其设计与补贴效果饱受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