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优先一直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近年来,我国能效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每千瓦时370克标准煤降到了333克标准煤,下降10.0%;吨钢综合能耗由688千克标准煤降到605千克标准煤,下降12.1%;水泥综合能耗下降28.6%;乙烯综合能耗下降11.3%;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14.3%。“十一五”期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节约能源6.3亿吨标准煤。
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仍总体偏低。2012年的万元GDP能耗为0.697吨标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是美国的2.2倍、欧盟的3.1倍、日本的3.8倍。特别是工业用能比重大,超过70%,远高于27.9%的世界平均水平,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石化和有色六大高耗能行业用能比重超过50%。因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任务仍艰巨,也是实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高能源效率是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与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其中管理体制起基础性的作用,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丹麦不仅可再生能源发展世界领先,能源利用效率也是全球最先进的,值得学习和借签。从1990年以来,丹麦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约75%,能源消费总量不仅没有增加甚至还略有下降,主要得益于其有效的能源节约政策。
一是大力推广热电联产。目前丹麦已是典型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过去主要依靠几座大型电站供电,现在已变成了由几百座分布式热电联产电站供能,燃料主要为天然气和生物质,丹麦80%的区域供热是热电联产电厂供给的,60%的电力是热电联产电厂生产的。特别是其热电联产电厂运行非常科学,都必须建设储热罐,实现高效运行,而且完全以热定电,把发电时用不了的多余热能储起来,当储热罐储满后就停止发电,由储热罐进行供热,这样就保证了很高的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丹麦对建筑用能管理非常严格,建筑能耗标准已由1961年的年平方米350千瓦时下降到2010年的65千瓦时。目前,丹麦已提出2015年新建建筑能耗标准为45千瓦时,包括供热、制冷、通风、生活热水和照明等,计划到2020年达到零能耗,建筑能源消费基本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最大程度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电力和热能。
三是征收能源税和建立电力市场。丹麦1977年开始征收能源税,1992年开征二氧化碳税,并正在研究征收能源供应安全税。目前,丹麦的能源税收入约400亿丹麦克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特别是1996年实施了电力市场化改革,打破电力输配环节的垄断,实现了发电和电力交易的完全开放,并融入了北欧电力市场。这些能源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丹麦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较低,既与我国的产业结构有关,也与我国的能源结构相关,暴露了我国能源政策和能源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必须尽最大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